中共兰州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好2017年度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好2017年度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兰财大党发〔2018〕2号)精神,现就机关各党支部开好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二、切实做好会议准备。要严格按照兰财大党发〔2018〕2号文件确定的“民主生活会主题、做好会前准备、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六个方面的要求,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三、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参加人员为本支部全体党员。支部所有党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兰财大党发〔2018〕2号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有对照检查班子存在问题的内容。
四、各支部中层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和平校区崇德楼609室)。
五、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兰财大组字〔2018〕1号)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在3月2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情况于3月21日前报机关党委。
有校领导的党支部,要提前和校领导沟通时间,确保校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
附件: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机关党委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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